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日期:2025-09-16 17:05 来源: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县卫生健康局始终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倾听民意、汇集民智、改进工作、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县卫生健康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总计20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建议10件,配合会办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提案6件,配合会办提案2件;所有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共1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按时办结率达100%;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100%。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县卫健局承办了人大代表建议10件。
一是刘孝荣等代表提出的第190411号建议:《关于将清河农场农工计划生育家庭纳入计生奖励扶助范围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现阶段,全县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及城镇无业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每三年申报一次,分三年兑现完毕3500元奖励金(第一年兑现1167元,第二年兑现1167元,第三年兑现1166元)。鉴于清河农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农工退休时间有先有后,县卫健局及时与代表进行了对接,并向代表汇报了办理意见。意见建议将截至2025年6月清河农场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农工独生子女家庭纳入全县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同步兑现范围。2025年6月以后退休的清河农场农工独生子女家庭则与全县下一批次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同步申请、同步兑现。相关答复意见取得了代表的同意和支持。
二是刘登芝代表提出的第190412号建议:《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120急救站人、财、物保障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通过对近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县卫健局已根据代表意见向县政府请示,加大对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财政补助。建议按照国家、省市政策将相关院前急救人员及运转补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强化保障。同时,请示县财政按照每年更新换代3台救护车分批次更新急救车辆,利用6年时间完成全县救护车的更新工作。
三是李晓琴代表提出的第190414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120急救体系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目前,县卫健局已向县政府申请财政补助,以专项支持解决山区乡镇卫生院急救车辆运维、急救设备更新、人员补助等问题,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
关于选聘并培训身体素质好的专业急救人员的问题,针对山区地形特点及急救工作需求,我局将牵头实施乡镇院前急救人员专项培养计划:一是优先选拔适应山区路况、无晕车史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从事院前急救工作;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联合市120急救中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内容涵盖急救知识、应急处置、晕车预防等,确保参训人员考核合格后上岗;三是对出现身体不适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保障急救工作安全高效。
四是周杰代表提出的第190415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肖堰镇中心卫生院CT项目建设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目前,我局已将肖堰镇中心卫生院CT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推进。2025年2月14日,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已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关于肖堰镇中心卫生院购置CT的补助请示,并将得省卫健委审批通过。后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第一时间协助肖堰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设备招标、采购等工作,确保流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五是张雪莲代表提出的第190418号建议:《关于改造板桥卫生院病房独立卫生间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D类。根据现有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板桥卫生院已列入下一阶段(“十五五”时期)标准化建设改造范围,届时将统筹考虑功能分区、设施配套等需求,包括卫生条件的整体提升,推动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后续,我们将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不断提升全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六是王华丽代表提出的第190419号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更新乡镇医院医疗设施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2024年至2025年,在上级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南漳县卫健局先后谋划并申报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其中,2024年已成功申报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总投资1359万元,更新医疗设备25台,包含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透析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数字化X线摄影(DR),该项目获得超长期国债以及省配套资金支持。为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提质升级行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5年我局继续向上级部门申报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620万元,更新医疗设备34台,包含磁共振成像系统、数字化X线摄影(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呼吸机等设备,板桥镇中心卫生院申请的更新设备也在其中。该项目拟申请获得超长期国债以及省配套资金支持,项目由市卫健委统一打捆申报,县卫生健康局已报送项目有关资料配合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七是俞艳丽代表提出的第190420号建议:《关于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的投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投入力度加大。三年来国家对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硬件投入达1.2亿元,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25年人均已达到99元,群众健康权益得到了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医疗机构人员待遇;二是探索运行机制。2025年5月19日赴福建三明尤溪县考察医改先进经验,尤溪县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在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稳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可及性方面效果明显;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在现行财政政策支持下,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激励导向更加明显,更有利于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是张雪莲代表提出的第190421号建议:《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120急救工作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关于为山区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急救人员以及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以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术、多层面的复合型农村急救人才队伍的问题。针对山区地形特点及急救工作需求,我局将牵头实施乡镇院前急救人员专项培养计划。一是优先选拔适应山区路况、无晕车史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从事院前急救工作。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联合县120急救中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内容涵盖急救知识、应急处置、晕车预防等,确保参训人员考核合格后上岗;三是对出现身体不适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保障急救工作安全高效开展。
关于加大公众自救互救培训力度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将联合县红十字会,利用公共场所配备的AED,培训公众人员的心肺复苏、AED使用等急救技能,发放初级救护员证,逐步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九是邓世元代表提出的第190423号建议:《关于乡村卫生室提档升级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定期培训,邀请县级医院专家进行线上线下授课,内容涵盖常见疾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多个领域,今年已累计培训乡村医生896人次。二是定向培养村医首次纳入编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我县有17名在岗乡村医生通过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招录考核,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并与卫生院签订协议。三是选送人员到上级机构进修。2024年至今,我县共组织20名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到省级机构培训。结合湖北省2024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我县安排基层医疗机构2名骨干全科医师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培训,3名骨干人员分别到武汉儿童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科技大学医院培训,15名乡村医生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方面,持续优化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农村居民建立更加完善的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和慢性病随访。同时,加强与县级医院的医联体建设,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让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
十是邓世元代表提出的第190424号建议:《关于更换老年村医的建议》。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不断加大乡村医生的培养力度。(1)村医定向培养。2014年至2016年,我县连续3年选送136名适龄青年到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和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中专学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录79名学生到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录31名学生到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目前,上述定向培养学员除2022级19名学员正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实习、2023级11名学员在读外,其余均被安置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工作。(2)解决在岗村医编制。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服务能力,避免乡村医生流失,2024年,我县实施大学生在岗村医专项招聘计划,17名在岗村医通过考试入编,解决了年轻乡村医生“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3)到龄村医退出机制。根据《襄阳市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县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进行执业注册;确有需要的,可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执业。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县卫健局承办了政协委员提案6件。
一是张涛委员提出的50号提案:《关于加强全县3-6岁儿童近视防控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机构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配合,通过多媒体信息网络、宣传彩页、展板等途径,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形成了近视防控的浓厚氛围,家、校、医联动加强,绝大多数在校学生形成了良好的用眼习惯,已发生近视的学生得到了有效治疗。
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2021年筛查儿童青少年2491人,筛查近视人数1260人,近视发生率50.58%;2022年共筛查儿童青少年1934人,筛查近视人数919人,近视发生率47.52%;2023年集中筛查2261人次,分散筛查5593人次,数据对比表显示,小学、初中、高中近视率分别为28.7%、67.41%、80.94%;2024年集中筛查2379人次,近视发生率47.52%。在社会各界关心照顾下,南漳卫健人齐力同心,共同推动未成年人视力防护,近视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是王凌等委员提出的52号提案:《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1)加强托育服务供给。当前托育服务托位绝大多数依靠幼儿园托班。全县共有56家托育机构(其中注册登记的独立托育机构4家,幼儿园托班52家),可提供托位2195个,2025年上半年全县实际收托804人,托位实际使用率为36.63%。(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县托育服务从业人员138人,持有保育资格证书111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持有初级及以上保育师资格证书占比为80.43%,完成了目标任务。参加全市组织培训126人,托育服务机构保育人员接受系统培训占比为91.3%,完成了目标值。另,县卫健局联合县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举办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50人次。县托育服务发展指导中心组织1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育婴师资格证培训。(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襄阳市申报全国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县卫健局积极衔接政策,争取项目资金722万元,用于推行落实“仁育在襄”“众育在襄”“慈育在襄”“优育在襄”“慧育在襄”“嘉育在襄”等六大项目,解决“入托难”“入托贵”“入托不放心”三个问题。
三是杨剑委员提出的54号提案:《关于优化我县医疗服务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1)关于120急救服务中心问题的建议:目前,我县120急救电话已与第三方深圳定位系统实现联通,能够在5~50米范围内精准定位,可迅速锁定求助人员的具体位置,有效缩短应急响应时间,准确率达99%以上。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调度机制,逐步构建卫健、公安、消防、交通、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体系,整合接入120、110、119的报警信息、现场音视频等,实现报警信息的互联互通,达成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以最高效的方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生命通道”高效畅通。(2)关于县人民医院各诊室的布局优化问题,目前CT室、磁共振室、检验科等相关检查科室正在进行布局调整,将其迁至门诊楼,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就医,减少患者往返奔波。同时,将优先保障急救患者的检查需求,通过设置专用通道、优化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急诊救治效率。
四是黄照丽等委员提出的55号提案:《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在人才培养上,南漳县卫生健康局构建了多元化的培养体系。(1)加强院校合作。自2014年以来,我县采取定向订单培养方式为镇、村两级培养了32名本科医学生及215名大、中专医学生。根据省卫健委工作要求,2021年至2023年,又连续3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录了31名学生到襄阳市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大专学历乡村医生培养。学员完成学业后将分配到各镇(区)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壮大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2)强化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2024年结合湖北省2024年度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安排我县2名骨干全科医师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培训,3名骨干人员分别到武汉儿童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科技大学医院培训,15名乡村医生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3)完善人才梯队。建立“定向培养+在职提升”双轨机制,持续优化镇、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队伍学历水平。强化政策宣传与院校合作,保障培养计划落地见效。确保全县在岗医生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是罗永奎委员提出的57号提案:《关于规范医疗陪诊推动健康服务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B类。襄阳市选取了襄阳市中心医院和市一医院两家单位积极开展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契合实际情况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模式,有效增加相关服务供给,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与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县卫生健康局将结合本地实际,跟踪学习试点单位先进经验,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逐步推广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
六是刘维兰等委员提出的59号提案:《关于构建生育、养育、教育一体化政策支持体系,促进人口数量增长、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该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1)关于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025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7月28日,此方案全网公开公布。方案规定补贴对象是: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无论一孩、二孩、三孩,均可申领育儿补贴。补贴标准是: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按照工作计划,全国各地将在8月31日前全面开放育儿补贴申领,届时,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平台在网上申领。(2)关于对于养育子女的家庭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的减免。2023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各地各单位按标准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中规定: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3)关于免费提供0-3岁婴幼儿的基本照护服务。即托育服务。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链
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议程。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时限、质量标准和沟通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股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理规范化水平精准交办机制
严格落实办理工作“三见面”制度(办理前主动沟通了解意图、办理中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办理后及时反馈征询意见)。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确保办理方向不偏、措施务实。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对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已答复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落实情况,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具有政策超前性,在国家范围内还处于试点阶段,我县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同时,办理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办理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意义和实践价值,将其作为接受监督、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对已答复但仍在推进中的事项和承诺解决的问题,建立“回头看”机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需长期推进的工作,纳入相关规划计划,持续跟进。 不断总结办理经验,优化办理流程,完善考核评价,推动办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实现“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的目标。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