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司法局日期:2025-01-20 14:50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报送行政执法年报的行政执法主体共计30个,名称为: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南漳县档案局、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漳县公安局、南漳县交通运输局、南漳县教育局、南漳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南漳县林业局、南漳县民政局、南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南漳县农业农村局、南漳县气象局、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漳县商务局、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漳县水利局、南漳县统计局、南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漳县卫生健康局、南漳县文化和旅游局、南漳县司法局、南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漳县行政审批局、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漳县财政局、南漳县审计局。依法受委托的二级单位数量为50个。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全县执法岗位523个,在岗执法人员872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4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127 | 2140 | 108 | 3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6 | 761 | 3 | 3148 | 1532.04914 |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47031 | 47031 | 43739 | 3292 | 1 |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4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13 | 16 | 129 |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4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64 | 944.75 | 4603 | 402516 | 20714.81 | 10261 | 41 | 417485 |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98宗,罚没收入66.96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2宗,予以许可12宗。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行政复议1起,县政府予以维持;发生行政诉讼3起,法院驳回起诉2起。
县档案局按照省档案局关于在全省实行档案执法年检制度的要求和《襄阳市档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南漳县档案局联合县档案馆共4人组成档案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的程序对随机抽取的17家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场提出反馈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按时上交整改报告。具体单位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档案馆、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工商联、县文旅局、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检察院、县农技推广中心、县建投集团、武安镇人民政府、县第二中学。检查内容为:(一)档案室档案安全管理情况;(二)2023年文书、照片、实物等各类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情况;(三)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四)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县发改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宗,罚没收入8.5509万元。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9宗,予以许可9宗。行政检查总数为8次。
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949宗,罚没收入315.28万元。行政许可总数380宗,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无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类别。行政检查总数为1200次。
县教育局组织业务股室和专班人员,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进行校园安全、办学行为检查,以及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检查。
县林业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6宗,罚没收入34.12万元。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2.7%。行政许可932宗,行政许可无不予许可、撤销许可事项。行政检查总数为389次。
县民政局本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4宗。行政检查总数为72次。行政给付总数为365712次,给付总金额16777.56万元。行政确认总数为2214次。
县民宗局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处罚0宗,行政许可0宗,行政强制0宗,行政检查57宗,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等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3次,指导县国保大队、九集镇派出所共拆除非法民间信仰点2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无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许可983件,其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212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共76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9件。行政处罚共立案70件,截至目前结案58件。其中种子类立案23件,结案23件;农药类立案10件,结案10件;农产品类立案7件,结案7件;畜牧类立案1件,结案1件:动物防疫类立案2件,结案2件:饲料类立案6件,结案6件:兽药类立案3件,结案3件;渔政类立案6件,结案6件;农宅类立案3件;林政类立案8件;水政类立案1件。
县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行政许可4宗,防雷安全检查54宗。上述几类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除上述表格统计的数据,无公示的其他内容。
县人社局2024年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件,罚没金额合计4万元。其中:南漳县深海渔场餐饮店违法使用1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3天,对该餐饮店罚款5000元。南漳县追风休闲娱乐俱乐部违法使用3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0天,对该餐饮店罚款15000元。湖北莞襄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罚款20000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起:襄阳蒙正校外托管有限公司欠薪案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
县商务局2024年度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48号)和市商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襄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襄商务发〔2024〕17号)要求,联合开展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抽检的6家企业中,2家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16次,出动人员超过60人次,排除隐患15处,行政监管依据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文件精神。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7项,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抽查企业18次。其中单部门检查5次,部门联合检查13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落实检查对象和人员随机抽取、抽查情况和结果公开制度,认领“互联网+监管”事项5项,均按时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98次、行政许可39484次、行政强制105次、行政检查5470次。
县统计局实施行政检查3次,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4宗,罚没收入19.43万元;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行政检查总数为1300余次;行政许可41宗;行政给付总数为21642宗,给付总金额2811.21万元。
县委编办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49宗,受理149宗,予以许可149宗。其中,设立登记42宗、变更登记79宗、注销登记28宗。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第三条、五条、七条、十条、十一条、十三条。2024年度实施行政处罚0宗。编办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编制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将部门处罚事项“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列入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大力推行规范柔性执法。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411号修订)第十九条。
县行政审批局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漳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文[2019]44号)文件规定,依法履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承接许可事项职能,2024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398宗,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398宗,作出不予许可0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专项执法检查2起。
县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查处涉烟案件116起,作出行政处罚案卷98起,缴纳罚没款17.74万元。取消经营烟草专卖业务资格3户,责令停业整顿6户。
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暨定点药店专项检查”交叉检查,枣阳检查组在南漳县中医医院、南漳县医院检查发现,两家医院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并移交我局。这些行为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南漳县中医医院退回骗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107300元,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议适用一般处罚的罚款标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金额1.5倍的罚款,计160950元。两项合计268250元。责令南漳县医院退回骗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206587.4元,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从重处罚的罚款标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金额1.8倍罚款,计371857.32元。两项合计578444.72元。两起案件总计退回医疗保险金313887.4元、罚款532807.32元。
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15起,立案15起,结案13起,收缴罚款118.4万元,目前未结案案件尚有2起,32.5万元罚款未缴纳。行政检查总数为280次。
县住建局2024年度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件,其中施工许可案件4件、消防审验4件、擅自拆除剪力墙1件、无资质承揽工程1件、项目经理考勤打卡未达标1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类违法案件共计14宗,其中土地类9宗,矿产类5宗,罚没金额808656.72元。土地类违法占地面积为16874.97平方米,耕地面积3223.8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54.01平方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面积16874.97平方米,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631.7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243.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未有移送纪检、公安机关的土地违法案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29项土地执法类、60项矿产类、40项测绘地理信息类、5项城乡规划类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设定依据进行处罚。
县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4年共开展审计执法项目18个,其中:南漳县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南漳县60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类项目3个、南漳县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2个、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类项目7个(被审计领导干部8人)、南漳县2021-202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南漳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项目1个、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1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个。
县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6次,罚没金额23.39725万元,已上缴国库。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7次,其中行政检查7次。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2024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数量1389件,全部依法答复。
县农业农村局共受理12345行政执法投诉举报7件,信访局交办件1件,其中12345投诉件反映南漳县城关镇南宜路89号818室购买种子有问题投诉6件,办理情况:南漳县城关镇南宜路89号(青创孵化园)里面只是个电商平台,里面没有实体店,农业农村部门无法调查处理。超市无证销售一点红灭蝇香1件,办理情况:七彩超市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一点红灭蝇香,执法人员对所有一点红灭蝇香进行了下架,对违法行为立案处理。信访局交办件办理情况:信访人曾庆全要求对陈家湾村村民于辉非法砍伐的行为作出处罚。办理情况:陈家湾村村民于辉砍伐栎树地址位于石牛坪村村民五保户熊顺宝山林面积范围,属省林业局规划的防火阻隔带工程,统一办理了采代手续,不属于非法砍伐。
县人社局自2024年以来,县劳动监察部门共收到各类维权线索689条,其中12345热线354条,人社部欠薪线索平台203条,各类信访件39件,其中立案处理5件,协调处理125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起,为850名劳动者追讨欠薪1665.0153万元。
县商务局2024年全年协调办理12345政务热线承办单96件,其中涉及行政执法40件,完成40件,完结率100%,处理满意率10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线索,共立案查办60件。
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数量2件均已立案调查办结。
县烟草专卖局全年受理31起举报案件,其他单位转办举报案件1起移交公安处理,对9起举报案件移交公安处理,对5起举报案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3起举报案件公告期限未到未办结,14起举报案件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县应急管理局受理群众举报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11起,调查处理11起。办理情况均及时反馈。
县住建局于8月16日收到县公安局三书一函,涉及王君在住建领域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按照6月28日县编办文件要求,该局将行政处罚职责归并整合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城管局,经过核查,不涉及黑恶情形。
其余部门暂无受理或其他单位转办的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以引导规范生产经营、防范违法风险、指导纠正违法行为、妥善化解矛盾争议。2024年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63件。
县烟草专卖局:对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443户的检查结果全部在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对外公示栏及湖北省烟草专卖局门户网予以公示。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91户经营户在襄阳市社会信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和湖北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检查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文书公示7件、行政许可公示578件。
其余部门暂无其他需要公式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