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司法局日期:2025-02-20 15:10 来源:南漳县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在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行政检查有关信息的要求,司法部拟于2025年2月28日上线运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专栏”。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镇、各部门按照《意见》要求,于2月25日前在南漳县人民政府官网的“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专栏链接地址:http://www.hbnz.gov.cn/xxgk/zfxxgkml/qtzdgknr/sqxzjcgszl/)中,依法公示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等相关内容,并保证至少每个月一次动态补充更新,便于公众查阅。要按照规定对公示内容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请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未按规定完成信息公示的,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丁天娇,17607272542
南漳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0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备案号:鄂ICP备10210313号-14 鄂公网安备42062402000236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206240011
本媒体所发布的内容受版权保护,未经南漳县融媒体中心许可,不得传播或转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本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