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期:2025-02-13 14:30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
1.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
3.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检查
4.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5.对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
6.对施工单位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行为的检查
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8.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9.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监督检查
10.建筑节能检查
三、行政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物业管理条例
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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