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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3-24 09:00          字体:[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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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南漳县委统战部 发文日期: 2023-03-24
标题: 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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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统一安排,2022年3月3日至4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开展了政治巡察。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高度重视,正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照单全收,深刻剖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党组织情况反馈会后,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随即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逐一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6月29日,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按时高质量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认清认领问题,进一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统一领导班子和成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整改责任和信心。

(二)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庆华同志任组长、常务副部长吴殿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统战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小组,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反馈的不同问题,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制定“1+3”整改工作方案,即县委统战部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总方案和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各自认领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对每一个问题逐一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限。三是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吴殿林同志先后7次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四是主动沟通汇报整改工作。主动征求县纪委派出第七纪检组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对巡察整改工作意见,修订完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县委统战部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县委统战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向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纪委派出第七纪检组汇报,争取对整改工作的支持指导。

(三)立行立改,有序整改,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立行立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清单,对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引导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不够、非公企业投诉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宗教网络不健全、调研工作不实、活动开展走过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要求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于涉及的财务管理中冲销应付、应收款未按程序审批处理的问题,认真写出情况说明;对财务管理报销票据要件不全、采购询价手续不全等问题,一方面加强工作人员财务知识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另一方面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违规列支租车费等问题的当事人,及时批评教育,督促退款。二是有序整改。对机关纪委建设薄弱、成立工商联党支部等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作好沟通汇报工作。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统战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基层统战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查找不足,一并纳入一体推进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党对统战工作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统战部门党的各项建设。加强统战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南漳县统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组织统战干部开展“五强一守”能力素质提升行动;修订《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县委统战部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和过硬政治机关。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和干部周五学习例会制度,认真组织统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6月16日,县工商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6月27日,县委统战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8月3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汇编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的意见》。9月26日,集中学习《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10月16日,组织全体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做的工作报告。

二是重视和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按照《省委统战部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统战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服务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南统领办发[2022]1号)和《关于加强全县基层统战组织建设工作方案》(南统发[2022]4号),指导推进全县基层统战工作,并于6月下旬,组织6个专班对各镇(区)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办,7月22日召开上半年全县基层统战工作分析总结会,指导各镇(区)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县知联会和县新联会分会。10月10日在李庙镇赵店村召开了全县新乡贤联谊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汇聚基层统战力量,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三是加大基层统战示范创建工作力度。8月16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工作培训会,组织各镇(区)统战委员学习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制定了《南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武安镇东关社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和《卞和小学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工作方案》,指导武安镇东关社区2022年积极创建全省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县卞和小学2023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学校。今年10月,普济寺成功创建为全省平安宗教示范活动场所。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侨联同步推进徐庶社区、爱尔医院、普济寺、县一中等基层统战工作示范点创建或提档升级工作。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和完善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统战干部“五强一守”能力素质提升行动,举办统战干部读书班,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 关于“推动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委统战部认真履行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坚持推动落实每年召开2次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汇报研究全县统战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2022年5月11日召开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暨民族宗教群团工作会议,城关镇、长坪镇、东巩镇、教育局、卫健局、工商联、团县委等七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2022年8月10日召开了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目前正在筹备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二是有序推进落实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月25日,召开全县宣传统战工作会议,宣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1年全县宣传、统战工作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庆华作全县统战工作报告。6月21日召开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下发《关于调整南漳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制定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将根据需要召开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积极筹备召开全县党外干部联席会议。

三是加强统战社团管理。制定《2022年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要点》,4月19日召开县知联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补选了1名常务副会长和3名副会长。4月27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庆华、县政协副主席柏遵国带领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赴老河口、襄州考察学习。7月28日,组织召开党外知识分子代表“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专题调研视察座谈会。制定《南漳县工商联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指导各商(协)会按照章程和管理办法开展活动,督促10个镇(区)商会完成年检任务。

四是开展基层统战调研督查。制定《县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基层统战调研督查工作方案》,组织6个调研督查组,分别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于6月16日至6月25日,对全县10个镇和清河区、经济开发区开展了专题调研督查,进一步摸清统战对象底数,建立相关台账。7月8日,组织调研组人员召开了调研督查情况碰头会,7月22日召开上半全县年基层统战工作总结会议,通报了全县镇(区)基层统战专题调研督查工作情况,分别向各镇(区)党委书记送达了基层统战工作提醒函,督促各镇(区)补齐基层统战工作短板。

五是加强镇(区)商会规范化建设。县工商联安排专人指导城关镇、九集镇、东巩镇、巡检镇、薛坪镇、板桥镇、长坪镇、李庙镇、清河区等乡镇商会完成了2021年年检工作;督促各镇(区)落实商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定了《关于组织镇(区)商会赴襄阳市天门商会、襄阳市台州商会学习交流活动方案》,组织各镇(区)商会会长到2家“全国四好商会”学习交流组织镇(区)商会走出去到外地学习,积极创建“四好”镇(区)商会。

3. 关于“引导民营企业服务乡村振兴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再组织再动员。对原帮扶企业已注销或者丧失帮扶能力的企业,及时调整,制定《2022年南漳县“万企兴万村”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重新调整后结对帮扶名单》,待全市“万企兴万村”动员会后再组织召开我县“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会。督促镇(区)、村(社区)主动与帮扶企业对接。8月11日荆楚源油脂有限公司向武安镇大埠口村捐赠10万元现金,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8.18”疫情期间,积极动员组织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参与抗疫,共捐赠353万元现金和价值约633万元的抗疫物资。9月份,湖北统领集团、梨花酒业先后向花庄中学捐赠桶装饮用水,深圳狮子会为肖堰镇中心幼儿园捐赠价值3万元的教育物资,为响水洞村捐赠价值30万元的路灯项目。

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利用县工商联会员企业群、县商会工作群等渠道大力宣传惠企、捐赠抵税政策,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南法〔2022〕10号);与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南漳县工商联  南漳县司法局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工作方案》(南联发〔2022〕1号)、《关于建立健全南漳县工商联、县司法局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南联发〔2022〕2号),深入推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两跑一解”服务民企活动,帮助10多个民营企业跑贷款400多万元、跑订单200多万元、解难题10多件。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积极征集5名民营企业家创业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民营企业、商会等在参与乡村振兴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先后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新华网发表了《责任成就梦想—记湖北荆楚源油脂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传明》、《南漳:民营经济迸发大能量》、《农产品“云销售”》、《湖北南漳:寻资金找销路 解养殖户燃眉之急》等文章,及时传递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无私大爱,进一步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4. 关于“非公企业投诉平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学习宣传政策。2022年6月2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座谈会,会上学习了《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诉求受理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发挥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作用的通知》等文件,编印下发了《惠企政策汇编》、《南漳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办理流程》宣传彩页。同时,通过县工商联会员企业群、县商会工作群、县乡镇商会会长群、县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工作群等多渠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以及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

二是提高服务平台注册率。把注册任务细化到各镇(区),结合基层统战工作调研,各调研督查专班到镇(区)督导平台注册工作,了解平台注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宣传指导平台注册工作。目前,南漳县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注册11402家,其中企业注册1749家,位居全市前列。

三是提升民企服务质量。制定了《南漳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诉求受理工作办法(试行)》,对在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上受理的企业诉求进行梳理,安排专人进行回访服务,撰写《南漳县企业诉求回访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对丰源酒店“收取垃圾费用过高,执法态度不好”、华海纸业“关于解决346国道华新大桥至龙蟒磷段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的诉求”进行协调沟通,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2家诉求。

5. 关于“宗教网络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培训,营造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宗教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督促各镇(区)对宗教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先后多次深入到镇(区)、村(社区)及县直部门宣讲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开展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网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更新县、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更新全县民族宗教大数据平台联络员和信息员,及时在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大数据平台上填报巡查情况。

三是认真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强化镇(区)、村(社区)宗教工作两级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平安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落实《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6. 关于“县侨联联谊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侨情信息。通过电话联系和结合县委统战部开展的基层统战调研督查活动,对已在册的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出国(归国)留学生及其眷属的情况进行核实,完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侨情信息。

二是开展侨联活动。召开县侨联二届五次全委会议,组织侨联委员观看了“大美南漳”宣传片,参观了部分企业,通报了侨联工作,听取了委员交流发言,让委员进一步了解我县近年来的重大发展思路、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重要事项的安排部署,通过他们向更多的海外人士讲好南漳故事,为助推南漳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走访慰问侨眷。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假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庆华,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吴殿林,县侨联主席黄丽丽一行对郑赛娥、田光浩、周良芷、余祖华、方遵玉等归侨侨眷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

四是开展招商考察。7月22日至7月25日,县侨联主要领导和襄阳市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媚一起赴福州市参加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赴中海创科技(福建)集团开展招商考察工作,就城市运营、数字矿山、数字水务、工业互联网等项目进行了深入交流。制定《南漳县海内外招商引才引智工作计划》,结交了纽约黄鹤会常务副会长陆涛、德国楚商联合会会长傅昕、襄阳楚商联合会秘书长郭力,诚挚邀请来南漳参观考察,今后将加强沟通联系。

7. 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整治形式主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落实精文简会要求。提高发文质量,严控会议规模、时间,减少会议频次。

三是规范会议纪要。切实精简文件、会议,提高了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质量。2022年1至10月,共印发会议纪要11期,与去年同期15期相比,下降26%。

四是做实统战调研工作。认真落实《2022年全县统一战线调研课题计划》和作风建设“奋进年”大调研活动安排,组织统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目前已完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与研究》《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路径研究》《推进南漳县海外侨务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考》等6篇调研报告。

五是认真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按照省、市、县委要求,制定县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统战干部深入乡镇、企业、宗教场所和所驻村,主动与广大统战成员开展结队帮扶、谈心谈话活动。扎实推进“两跑一解”(跑贷款、跑订单、解难题)、“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为企服务活动,深入县内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先后为李庙镇水田坪村、茅坪村5家养殖专业合作社跑贷款130万元,为湖北睿奕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调落实贷款200万元,为湖北荆楚源油脂有限公司跑订单100万元,为4名统战成员解决了子女入学难问题。

8. 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县委统战部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2022年已组织10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2次专题研学,组织9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下发《意识形态工作提示》,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统战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隐患处置;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今年以来,统战系统领导干部围绕加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授党课4次。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调整统战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委统战部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县委统战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每周五按时按要求向县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及防范化解情况报送表》,及时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系统各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按时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统战部机关办公室定期对统战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制定《南漳县统战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各项规定,加强对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阵地和统战重大活动管理。今年9月,从统战系统选派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网评员队伍,传播统战好声音,传递统战正能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廉政教育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机关党委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工作与统战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制定《县委统战部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县委统战部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领导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支部党日”制度,自觉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对预备期满转正的党员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违反廉洁纪律的3名干部,按照程序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部务会议,通报干部违纪事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纪律处分决定,落实党纪处分要求。

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谋划、监督检查。针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机关党委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批评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5月27日和9月9日,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学习违规违纪典型通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庆华讲授廉政党课,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10.关于“县委统战部纪委自身建设薄弱,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委统战部设有部长1名,副部长3名,没有纪委书记领导职数。县委统战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配备了一名专职纪检干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人员力量配备。

二是及时廉政提醒。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前夕,通过统战工作群及时向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发出节日纪律提醒通知,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作风纪律。9月26日下午,举行统战系统干部集中签署《南漳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仪式,集体承诺“拒绝酒驾醉驾”。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南漳县统战部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组织专班对统战系统各单位的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关于对工作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下发到系统各单位。今后,统战部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是开展“一案一教育”。对县委统战部违反廉洁纪律的3名干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部务会议,通报干部违纪事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讨论县纪委处分决定意见,落实党纪处分要求,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11.(略)

12.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思想教育。对县委统战部2019年10月8日冲销购车应付款20万元等问题,由于相关领导已调走,县委统战部等单位与当时经办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办人对冲账原因作出了情况说明。县委统战部并于10月28日召开部务(扩大)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指出的“工作推诿,怕担责任”问题逐一谈了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今后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巡察指出的县工商联餐费支出无公函、无派餐单、无领导签字的问题,县工商联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财务人员查看相关财务凭证。经核实:因当时接待的是外埠商会企业家,按商务接待要求,填写有《外商到我县考察接待联系电话记录表》、《南漳县工商联商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南漳县工商联商务接待清单》3张清单。但是有两张《审批单》上没有领导审核签字,在财政局印发的关键票据《预算单位财政支付申请书》上有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县工商联在整改过程中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作出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情况。

三是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现行财政管理政策,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以文件下发,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拟在每年年底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协助检查指导系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规范到位。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岗位设置。根据县财政统一要求,统战系统单位财务支出拨款分设经办岗和审核岗,由单位报账员担任经办岗,具体负责报账和记账(制单)工作,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对所有支出票据把关,并保管支出系统审核密匙。

二是完善财务手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等知识,对巡察指出的程序不合规、会议费报销要件不全的问题进行自查,完善财务手续。并以问题为导向,对财务支出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财务手续。经过核查,部分问题仅属资料提供不全,并非缺失。①四个单位票据管理、记账、支付都一人操作,且分管领导直接经办财务问题,经咨询县国库集中收付局,报账系统默认会计记账和审核只能是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制票人是单位报账会计,实际报销时均由报账会计整理票据、填写报销凭证后,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核签字才能入账支付。②关于报销票据要件不全问题,县民宗局支付 2.7万元实际在报销单上审核签字;县委统战部支付会议费0.32万元实际有会议方案和签到表;县侨联支付0.67万元商品服务费实际在报销单上有领导审批签字。③关于政府采购、询价手续不全问题,县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购买空调和电脑有政府采购手续。④关于公车维修费用虚高,过度保养问题。经核查,2018、2019年统战部除承担6129A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外,还承担县委办公室分配时任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公务用车2618A的加油、维修、保养费用,两辆车虽然都在同一家单位维修保养,但日常签字登记均分开,有签字登记明细。其中,2618A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维修更换防冻液、雨刮器、抛光打光打蜡的费用虚高。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张俊对2618A车辆维修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财务人员今后要对财务支出票据认真审核把关,杜绝今后公车维修虚高和过度保养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办公设备采购、广告文印等均履行采购手续,签订供需合同,落实询价要求,做到应采尽采、应询尽询。5月18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搬迁办公场所和购置办公设施均坚持了部务会集体研究和落实政府采购手续。

四是立行立改。针对工商联违规列支租车费的问题,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彭传华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后,立即与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开展批评谈话,经办人唐品武于8月16日把300元租车费用退至工商联账户。

五是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按照租车管理规定和规范公务用车程序,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建立维修保养、加油管理台账,每次用车均填写用车通知单,并建立使用台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4.关于“领导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强化统战部机关党委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系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工作分工、系统干部打通使用、中心工作合力攻坚。疫情期间,统战系统干部服从统战部机关党委统一安排,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小区值守等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推进实践创新。对原有统战工作示范点进行提档升级,新建了县一中“水镜·园丁汇”党外知识分子示范点、县医院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室、爱尔医院党外知识分子马耀俊工作室、李庙镇赵店村新乡贤联谊会4个示范点,进一步擦亮“水镜·同心汇”全县基层统战工作品牌。

15.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乡镇商会党建工作。结合南漳县实际,在全县10个镇(区)商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指导商会党员在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在城关镇、九集镇商会党建指导员调离后,主动与城关镇、九集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协调选派新的党建指导员,目前两个乡镇都已将党建指导员选派到位。

二是成立机关休干党支部。统战系统现有15名退休党员,为便于开展党组织活动,8月3日,统战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成立机关休干党支部和工商联党支部事项。8月8日,县委统战部向县委组织报送《关于成立中共南漳县委统战部退休干部支部的请示》。9月9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成立县委统战部机关休干党支部。9月30日,召开退休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休干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

三是理顺工商联党员组织关系。工商联共有党员4人,其中1人党组织关系在李庙镇茅坪村,1人在统战部机关支部担任纪检委员,党员较少。多年来,工商联的党组织活动和各项考核都与统战部一起作为一个考核单位进行考核。经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请示和8月3日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意见,决定工商联不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县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统一在县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参加党组织活动。

1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议事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纪律,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矩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今年以来对购置办公设备、租赁花卉、办公场所搬迁费用、干部试用期转正、职级晋升等 “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通过部务会议集体决策,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7.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县民宗局、县侨联、县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分别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仔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出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县委统战部因为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2022年4月已回到卫健局上班,由分管领导与接手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是10月14日召开统战系统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了《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湖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

三是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要求,规范党务政务公开事项和审批程序。

18.关于“党组织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6月16日,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彭传华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停留表面的两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了深刻检讨。

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十五届县委第一轮政治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县委统战部关于召开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自觉履行整改责任。

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制定《县委统战部机关党支部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明确民主评议党员标准、评议步骤,并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

19.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学习。分别于9月22日、9月2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规范。6月16日建立完善了《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强化了县委统战部机关党委对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的领导。制作并启用了《县委统战部干部任免事项专用会议记录本》,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规范完成了3人任职及转正、11人职级晋升等工作。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基础档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县委统战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已发生的选人用人工作档案多方收集,查漏补缺,完善选人用人基础档案。对2022年以来3人任职、转正事项、6人职务职级晋升、5人事业单位晋升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进一步夯实了选人用人基础档案存档工作。

四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组织专人对唐品武档案中的入党时间进一步核实。经查,唐品武在2006年6月经花庄中学党支部接受成为中共预备党员,2007年6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按照入党时间计算规定,唐品武的实际入党时间应为2006年6月。2022年6月,在唐品武任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转正时已予以更正。今年3月,在落实县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主任人选王成任职过程中,发现其入党材料不齐全。我们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并严格按要求完善其入党档案资料。

20.关于“对巡察、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县侨联对经手财务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要求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审批程序做好财务工作,及时当好参谋,提出合理建议,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二是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党员按时参加活动。凡是机关支部召开的党员会议,组织的党员活动都安排专人逐人电话通知、登记,并做好签到记录,加强党员管理。成立休干支部,不再分党小组开展活动,支部活动的参会率不高和党小组活动不经常的问题得到解决。

21.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结转结余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底统战系统四个单位共结余资金143.72万元,2022年统战系统四个单位将143.72万元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

二是调查核实情况。对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问题,经核实,此问题是2019年县企业家协会、民营企业家联合会联合县委、县政府和县工商联开展了3次民营企业沙龙活动,举办了3次打击非法融资宣传培训活动,因为企业效益普遍不好,会员企业会费收取困难的原因,县民营企业家协会向县工商联报告解决非法融资宣传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县工商联立即向县政府报告,请求解决开展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开展非法融资宣传培训等活动经费。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向南漳县民营企业家协会拨款2.5万元。2020年5月,县财政局将钱拨给县工商联,同年6月22日,县工商联将2.5万元拨给南漳县民营企业家协会,由民营企业家协会据实进行结算。接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工商联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彭传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坚决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现象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5231418;邮政信箱:南漳县城关镇万山路175号;邮编:441500;电子邮箱:nz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