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日期:2023-03-30 16: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2280 | 分类: | 电子政务 | ||
| 发布机构: | 中共南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3-30 | ||
| 标题: | 南漳县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
| 文号: | 南机编办[2023]18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中共南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安排部署,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南漳县委编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背景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经济发展方略,是当前“放管服”改革的新目标。省委、市委、县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专门部署。近年来,南漳县委编办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基层营商环境建设能力,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质效,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的工作要求,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更好发挥机构编制的保障作用,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
(三)工作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创新编制管理,优化编组资源配置,通过优化部门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编制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拓展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成果。深化拓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等机制,发挥权责清单在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以县级权责清单为基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企业群众诉求强烈的高频事项,探索推进机构职能流程再造,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
(二)创新编制资源统筹使用管理。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事业机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齐人员力量。建立县域内编制周转制度,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部门适当倾斜编制资源,保障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大民生等编制需求。
(三)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质效。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流程,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改革。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实现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下编业务“网上办”全覆盖和标准化。充分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综合受理平台,实现事业单位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做到网上受理咨询,后台在线审核,线下一次出件,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四)构建营商环境“三大职能体系”。一是以优化市场主体服务体验为中心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体系”,选派一批干部到重点企业开展驻企服务。建立“店小二”服务专班。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出发点,深入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通过精准指导、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推动各项惠企稳企政策尽快落实。二是以解决市场主体关切问题为中心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体系”,设置政务服务“观察席”,根据窗口办事环节多、申请材料多、耗时长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问题责任清单。设置企业诉求“观察员”,列席全县营商环境有关会议,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大厅(银行、医疗、水、电、气等)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研究,根据市场主体意见,提出问题和工作改进办法。制定问题反馈月度清单,形成问题考核。观察员对部门履行工作情况、建言献策采纳情况、发布调研报告情况及市场主体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等,进行综合考核和积分管理,并最终形成反面典型案例汇报给营商办。三是以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中心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政企协商体系”,按照规定邀请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审查,邀请本地的企业家、有投资意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相关成员担任本地区的“营商环境政策观察员”,定期开展政企协商会议,让市场主体深入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政策制定者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相关建议进行反馈并公布接收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调研,理顺权责关系(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对控制成本为核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改革工作小组”,由县委编办主任担任组长,统筹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推进,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各指派一名成员担任副组长配合牵头部门,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南漳实际,在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对标对表研究拟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细化到岗位、具化到项目、量化到个人,在进一步创新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工作落实。牵头部门协作各责任单位整理验收材料,按照体制机制、工作推进、成效成果、新闻报道四个类型归集分类,以迎接省级部门验收。
(三)总结提升,强化监督检查(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指导实践的理论成果、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成果以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果。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组织专班实地到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现场下发督办整改函,持续推动工作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认真贯彻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和全省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成立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措施,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担当作为,力争落地见效。按照“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充分调研论证,聚焦实际问题,细化落实举措,确保改革结果取得预期成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加高效落实。结合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县建设,积极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企业反映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完善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加强责任协同,统筹协调政策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等工作,建立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效纳入年度考评事项,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落地见效。
中共南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