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日期:2026-02-02 16: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1331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
| 标题: | 关于《南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结果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为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保障空气质量,维护社会安全。南漳县公安局牵头起草了《南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进行反馈: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南漳县公安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南漳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水镜大道301号
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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