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督查日期:2022-09-19 15: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南漳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9日
| 南漳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 1.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多渠道、多形式推广使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2.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襄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规范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公告内容,公开草案说明或解读,落实意见征集期限,及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三、加强规划计划信息公开 | 3.除涉密不予公开外,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信息,历史规划信息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11个镇(区) | 全年 |
| 四、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 | 4.按规定及时发布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 及时发布 |
| 五、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5.及时公开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文件的决策、解读、执行落实情况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6.及时公开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的政策文件与解读 | 全年 | ||
| 7.及时回应和解决涉及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堵点”问题 | 全年 | ||
| 8.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执法数据,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对象、抽查结果等信息 | 全年 | ||
| 9.加强减税降费惠企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梳理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惠企政策,编制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理指南 | 县财政局 | 全年 | |
| 10.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围绕产业、交通、城建、环保、文旅等领域,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建设进展、竣工验收等信息 | 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旅局、县行政审批局 | 全年 | |
| 六、做好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11.做好卫生健康专栏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疫情形势、流调发布、疫情防控进展等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县卫健局 | 全年 |
| 12.做好就业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行动、就业支持政策信息。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做好基层执行机关政策培训 |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 | 全年 | |
| 13.做好乡村振兴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信息。重点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信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情况信息 | 县乡村振兴局 | 全年 | |
| 14.做好社会保障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信息。围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深入公开“一卡通”应用功能、跨地区跨部门使用办法等信息。积极公开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受灾等救助政策信息 |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 全年 | |
| 15.深入公开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公共文化体育、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领域信息,更好服务民生 | 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 | 全年 | |
| 16.做好财政资金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资金分配结果信息。财政部门及时汇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 全年 | |
| 七、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17.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和新出台的旅游、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交通运输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县行政审批局 | 11月底前 |
| 18.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县行政审批局 | 全年 | |
| 八、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19.结合本单位职权事项,动态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公开方式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九、规范执行公开制度 | 20.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加大个人隐私保护力度,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21.建立健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 22.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县司法局 | 全年 | |
| 23.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 十、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水平 | 24.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时接收处理公众通过政府网站、gov邮箱、纸质邮寄、当面提交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使用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文件中26个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县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 十一、加强平台建设 | 25.全面展示各政府部门、镇(区)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三级栏目设置,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县融媒体中心 | 7月底前 |
| 26.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县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
| 27.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县融媒体中心 | 全年 | |
| 十二、严格落实考核监督 | 28.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指标要求。每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于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局 | 全年 |
| 29.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 县行政审批局 | 全年 | |
| 十三、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30.对重点工作和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31.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
| 32.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县政府各部门、 11个镇(区) | 全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