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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9 17:10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

近日,国办通报了2022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对我县政务公开提出了整改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

我县对照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公室《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清单》逐项梳理出南漳县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清单(见附件),请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于7月20日前将评估问题清单整改资料报送指定邮箱。

二、强化共性问题整改

(一)完善基层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栏目,此栏目需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涉农补贴等32个领域的相关信息。涉及32个基层领域公开事项的部门要及时更新、规范发布相关领域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政策时,重点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运用新闻发布、访谈、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加大对公益事业建设、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统计信息、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

(四)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及时查收、处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正确适用条款,规范文书格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严格督查考核及结果运用。县行政审批局要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将结果运用于年终工作考评。对因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通报的,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的内容,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及PDF格式各一份,PDF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准确,严禁公开涉密信息。         

联系人:王新羽;联系电话:13607274668;

邮箱:ysqgk@hbnz.gov.cn。

附件:南漳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清单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南漳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