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督查日期:2024-03-19 10: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各镇人民政府,清河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南漳县2023年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函〔2023〕54号)要求,县政府对全县31个县政府部门及11个镇(区)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2023年,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各镇(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公开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在助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考评成绩优秀的县政府部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局、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
考评成绩优秀的镇(区):李庙镇、东巩镇。
工作进步明显的县政府部门: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工作进步明显的镇(区):薛坪镇。
二、考评发现的问题
(一)主动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亟待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开设栏目,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政策解读深度广度不够,未能讲清讲透政策,未能贴合公众关心、关注的焦点解读回应;一些单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标注有效期,在区分政策属于现行有效、已失效或者废止上存在难度,不便于查询利用;个别单位未建立完整的重大决策预公开体系,发布的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意见反馈等未形成完整闭环。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到位。一是部分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归集力度不足,未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下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未实时同步至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不理睬、不答复等现象;个别单位申请接收渠道指引不畅通,未能提供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信息;部分单位答复不规范,有的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直接答复,有的未提供盖章版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四)基层政务公开保障能力有待增强。部分单位缺少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发布审核制度不严格,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转载不规范以及发布的信息表述错误、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系统安排、亲自部署,对照考核指标标准,从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能力保障方面,做好工作计划;要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容发布机制,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组织实施;要充实人员力量,补齐短板和漏洞,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二)是把握重点,深化公开。各部门要持续做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政策解读。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必须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报送,及时发布。二是持续做好基层两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等重点信息,对照考核指标及领域事项标准,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以内及时更新信息。三是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熟练掌握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答复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无遗漏”。四是持续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拓展意见征集方式及形式,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开展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及时征求公众意见。
(三)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各部门要及时对省、市、县考核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精准公开、规范发布,持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