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日期:2025-02-27 10:58 来源:县交通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主体
南漳县交通运输局
二、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事项
1、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
3、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4、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5、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检查
6、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7、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8、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9、对渡口渡船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10、对交通工程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11、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
12、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活动的检查
三、交通运输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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