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5-02-24 15:39 来源: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南漳县农业农村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
1.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2.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建立生产档案、是否使用国家禁用农兽药、是否合理使用限用农药、是否严格遵循用药安全期要求、农产品是否合格进行检查。
3.对辖区内畜禽屠宰、动物防疫、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实行执法检查。
4.对辖区内农机销售市场实行监督检查。
5.对辖区内定期巡查动物养殖、水产养殖场所,检查养殖档案(记录),严肃查处使用禁用药品与其他化合物、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养殖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兽药管理条例
5.农药管理条例
6.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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