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司法局日期:2026-03-12 17:50 来源:南漳县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南漳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无管辖权或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执法,以“联合执法”名义规避管辖权限制。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将执法与部门经费、个人待遇挂钩,设定或变相设定罚款指标、创收任务。
(三)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无合法依据收取费用或超标准罚款,以罚代管、重复罚款、选择性执法。
(四)乱检查、乱查封问题。随意扩大检查范围或频次,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超范围、超期限查封财产,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征集渠道
(一)电话投诉举报。0710—5243148。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将相关情况发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邮箱nzsf888999@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徐庶路59号南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邮政编码:441500。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在征集范围内。
(二)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借机诬告、陷害触犯法律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南漳县司法局
2026年3月12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南漳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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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10-5231090(南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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