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水利局日期:2025-02-24 10:39 来源:南漳县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水利局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南漳县水利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
1.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
2.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的监督检查
3.对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4.对水工程运行情况和危害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5.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6.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7.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8.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行政检查
9.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10.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11.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12.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13.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三、行政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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