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水利局日期:2025-08-06 16:19 来源:南漳县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水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构 | 是否纳入“无感式” 检查事项范围 |
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南漳县水利局 (水资源管理股) | 否 |
2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 南漳县水利局 (南漳县水土保持站) | 否 |
填表说明:1.事项名称填写的格式为“对XXX的行政检查”;2.设定依据应写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序号;
3.实施机构为具体承担检查任务的机构(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内设科室、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检查的组织)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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