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部门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日期:2025-12-18 09:13 来源:县医保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设定依据 | 单位性质 | 办公电话 | 办公地点 |
1 |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 | 《社会保险法》第77条;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87条; 《药品管理法》第84、86条; 《价格法》第33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6条第2款、第25、26、27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8条。 | 行政执法机关 | 0710-5231468 | 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157号 |
2 |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社会保险法》第31条;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2、3、5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42、44条。 |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 | 0710-5231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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