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工作机构日期:2025-01-02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机构名称:南漳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建设大道特11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电话:0710-5231473
负责人:杨明全
机构职能 :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重要工作安排,拟订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4.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6.负责户政和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十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网上公共秩序,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2.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实施执法监督。
15.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7.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
18.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执法勤务、综合管理机构、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加挂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章程设置、监管机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