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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调整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09:5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索引号: 011158671/2022-2512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2-09-08
标题: 关于动态调整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
文号: 南发改价格〔2022〕34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价格〔2022〕34号

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优化监管方式,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和工作要求,根据省发改委2022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动态调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和市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襄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精神,县发改局对《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南漳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清单名称和公布方式变化情况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及《省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196号)《省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2022年7月15日发布)要求,我县收费清单名称统一规范为《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南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后期将根据省市相关清单调整情况,继续实行动态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政策依据”有所增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不再保留“住宿费”项目;卫生健康部门“预防接种服务费”由27元/剂次降为20元/剂次,不再保留“社会抚养费”项目;人防部门新增“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项目和标准。

(二)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部分收费项目名称变更,收费标准进行了更新和细化。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坚持目录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清单之外无收费,坚持实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二)清单可通过登录南漳政府网查阅,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常态化公示。

附件:1、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2、南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3、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8日

     附件:     1 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2022.9.8).xls
     附件:     2 南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2022.9.8).xlsx
     附件:     3 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2022.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