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日期:2025-12-03 16: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637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01 | ||
| 标题: | 县发改局关于动态调整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清单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和《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147号)精神,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根据《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的通知》(襄发改价格〔2025〕538号)要求,对照《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我们对《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南漳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调整,现予公告。
附件1:关于2025年动态调整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清单的情况说明
2:南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