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日期:2023-08-25 10: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2422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南漳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5 | ||
| 标题: | 南漳县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上次公布时间 | 取消时间 | 取消原因 | 备注 |
1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中的健康合格证明 | 2021年 | 2022年 | 减证便民,申请人承诺后,部门通过监管核查,无需再提交证明 | 县行政审批局 |
2 | 体格检查证明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8月14日 | 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表和结果 | 县教育局 |
3 | 校车驾驶资格核发 | 2021年 | 2023年 | 办理时现场采集 | 县公安局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出入境证件宣布作废 | 2021年 | 2023年 | 可办理时现场填写情况说明办理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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