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板桥镇日期:2025-01-17 09:0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板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板桥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板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板桥镇概况
板桥镇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板桥镇财政所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本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本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镇管”会计核算工作;
(四)、负责本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六)、负责对本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本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七)、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九)、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板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林业、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编制并组织实施全镇林业、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镇供水、防洪抗旱、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生态能源建设的组织工作。
(三)协助开展森林、水利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和林业统计,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和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
(四)推广林业、水利科学技术,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为区域内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服务。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三)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培育树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四)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联络接待、信息采集、情况反映、帮扶援助、走访慰问、政策咨询宣传、具体优抚事物、悬挂光荣牌、立功报喜、节日慰问、学习交流等工作;
(五)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
纳入板桥镇2025年本级预算支出保障管理的对象有板桥镇人民政府、板桥镇财政所、板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四个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板桥镇农技服务中心、板桥镇农机服务中心、板桥镇畜特服务中心、板桥镇水务服务中心、板桥镇文体服务中心、板桥镇广播服务中心、板桥镇计生服务中心,板桥镇城建服务中心等八大农村公益性服务中心和21个村、2个社区的政策性项目支出保障职责。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板桥镇2024年预算单位包括板桥镇人民政府、板桥镇财政所、板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板桥镇党群服务中心4个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板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板桥镇2025年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板桥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板桥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2518.33万元。预算收支比2024年的2373万元增加了145.33万元。原因是新成立农业农村、党群2个服务中心,人员增加,故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板桥镇2025年预算收入251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2459.45万元,占97.66%;其他收入58.88万元,占2.34%。
板桥镇2025年预算支出25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81万元,占46.65%;项目支出1343.52万元,占53.35%。
板桥镇2025年收支总预算2518.33万元比2024年的2373万元增加了91.26万元。增加了145.33万元。原因是新成立农业农村、党群2个服务中心,人员增加,故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板桥镇2025年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245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3万元,占45.37%;项目支出1343.52万元,占54.63%。
板桥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9.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4.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6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2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93万元,占45.37%;项目支出1343.52万元,占54.63%。
板桥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6.54万元、公用经费109.39万元,项目支出1343.52万元。
无。
板桥镇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4.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64万元(行政30万元,财政10万元,农业农村4.80万元,党群3.84万元),公车运行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4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动情况。此项支出额度是根据板桥镇委、镇政府和各部门确定的部门年度和中长期工作重点、工作目标需要确定的预算计划数。
本单位无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镇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245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06.54万元、公用经费109.39万元。项目支出1343.52万元。
无。
依据板桥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漳财政实际科学、全面的设置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完成各项工作和达到预期目标。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板桥镇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板桥镇预算表在南漳县部门预算系统中报表系统计算导出后,做为附件上传。绩效目标表附表为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单位选择主要项目进行公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