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日期:2025-01-17 14:4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军休所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军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军休所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南漳县军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漳县军休所工作职责: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单位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医疗费,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审报发放护理费、公勤费、军粮补贴等。
二、单位机构
军休所隶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根据根据“三定方案”确定,南漳县军休所编制为10人,单位实有在职财政编制12人(含人武部6人),地方退休8人(含人武部退休职工3人),地方遗属1人。
三、单位构成
军休所设有军休服务办公室、财务室2个科室,成立有所党支部(含人武部党员)及军休管委会。
第二部分南漳县军休所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军休所2025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军休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军休所2025年收支总预算219.31万元,2024年收支总预算为218.25万元,同比增加0.48%。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以及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要求,2025年全年预算收入21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比预算收入97%,上年结转结余7.63万元,单位资金占比预算收入3%。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支出安排219.31万元,主要分为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本支出210.31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1万元,占比95.89%,项目支出9万元,占比4.11%。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收支总预算为219.31万元,2023年收支总预算为218.25万元,同比增加0.4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军休所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21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1万元,占比95.89%;项目支出9万元,占比4.1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军休所一般公共预算为207.68万元。其中: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军休所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81万元,占比93%;日常公用支出13.86万元,占比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万元,202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万元,与上年没变化。但:还是要厉行节约压缩招待费支出,避免不必要的业务活动。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计20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8.81万元,占比93%;日常公用经费13.86万元,占比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南漳县军休所年初资产总计3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8万元,非流动资产32.77万元。截至2024年末,军休所实有车辆1辆,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单位围绕年度军休业务工作任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要点,采取自查和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将项目取得的实际绩效工作开展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三、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项目支出: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退职退休费、军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及军休干部活动费用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九、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军休所2024年单位预算表项目申报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