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武安镇日期:2025-01-17 09: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为区域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负责区域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负责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承担区域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区域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根据中共南漳县委、南漳县人民政府南发【2024】5号关于南漳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自2024年7月1日,由原武安镇水利站、武安镇林业工作站合并成立为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隶属武安镇人民政府管理。根据南机编【2024】11号关于调整武安镇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事项的通知,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情况在编在岗12名,退休34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28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2.72万元,其他收入13.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6万元,农林水支出16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2万元。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28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7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95.09%,其他收入13.4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4.91%。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支出合计286.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9万元,占比32.11%;卫生健康支出9.56万元,占比3.34%;农林水支出169.29万元,占比59.16%;住房保障支出15.42万元,占比5.3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8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72万元,其他收入13.44万元。本单位是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2.72万元。本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27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2万元,占比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27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2万元,占比10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63万元,占比93.73%,公用经费17.08万元,占比6.2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其中:1、公务接待费4.5万元;2、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上年无数据。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7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63万元,占比93.73%。公用经费17.08万元,占比6.2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按照财政拨款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预算支出任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8%。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武安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