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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预算公开

日期:2026-01-20 16:00          字体:[         ]   关闭窗口

2026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26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预算表

第一部分 

灾害防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南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南漳县灾害防御中的批复》(南机编〔2023〕2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县灾害防御中心,为县应急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地震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县水旱灾害、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防御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负责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负责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与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及综合防御措施;参与地震烈度区划、地震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参与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评审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全县地震安全社区的创建和考核;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自然灾害防御协调、督办等工作。

上述职能职责,均在局党委授权下,该中心进行履职。

二、单位机构

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

第二部分

灾害防御中心2026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6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漳县灾害防御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107.11万元。属于新成立单位。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收入10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1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支出10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预算收支107.11,2025年预算收支为111.09万元,减少3.98主要原因:2026年度预算压缩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7.1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1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卫生健康支出5.4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7.8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4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43万元,占比93%;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占比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局机关统一办公,不涉及此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应急管理事务(224类01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五、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类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医疗保障(210类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县灾害防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附件:     襄阳市区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发布勿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