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应急管理局日期:2026-01-20 16:2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2026年南漳县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县应急管理局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县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镇)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县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议,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镇(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监控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设下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救灾保障股、教育训练与政工人事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政策法规股。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训练与政工人事股承担。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12名。
第二部分
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6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2026年收支总预算578.76万元,与2025年单位预算593.77万元减少15.0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收入57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76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支出5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2万元,占比40%,项目支出346.34万元,占比6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收支总预算578.76万元,与2025年单位预算593.77万元减少15.01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78.7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7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2万元,占比40%,项目支出346.34万元,占比6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0.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5.32万元,基本支出158.98万元,项目支出34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17万元,占比81%;商品和服务支出24.27万元,占比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8万元,占比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9万元,与去年预算7.9万元,保持持平。具体为:2026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去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增减无变动;2026年公务用车维护费2.9万元,去年公务用车维护费2.9万元,增减无变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9.84万元。去年政府采购预算39.84万元,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预算批复项目无变动。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9.84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应急管理类物资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7万元,去年预算数32.02万元,减少7.75万元,减少24%。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2.0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3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9.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约1745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务车辆3台辆、执法车辆2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三、应急管理事务(224类01款):反映应急管理事务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五、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类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医疗保障(210类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应急管理局2026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