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残联日期:2022-10-27 17:2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漳县残联概况
第二部分 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南漳县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二、部门机构
县残联设立办公室和康复部两个内设机构;2005年5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与康复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部门人员编制
截至目前,实有县残联机关干部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科员级干部3人,二级单位干部职工15人(含人事派遣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19.1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65.82万元,减少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13万元,增长51.7%。与上年度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 节约各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1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无。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度增加65.82万元,增加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13万元,增加51.7%。主要原因: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及疫情期间压缩各项开支。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9%;项目支出38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20%;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度增加49.95万元,增长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54.75万元,增加了38.40%。与上年度相比,主要原因: 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及疫情期间压缩各项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19.1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5.82万元,增加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13万元,增加51.7%。主要原因: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及疫情期间压缩各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1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95万元,增长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54.75万元,增加了38.40%。与上年度相比,主要原因: 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及疫情期间压缩各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1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基本支出529.81,项目支出386.97万元。支出916.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为608.78万元,支出决算为9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9%。其中:
1.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基本支出529.81,项目支出386.97万元。年初预算为608.78万元,支出决算为91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8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0万元,增加5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24万元,增长89.27%。具体支出如下: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81元,其中:人员经费22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51万元、津贴补贴16.78万元、奖金52.65万元、伙食补助4.85万元,绩效工资2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3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3万元、住房公积金16.98万元,生活补助1.40万元;公用经费3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8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57万元、邮电费4.99万元、维修费0.4万元,差旅费3.95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11.85万元、工会经费6.44万元、福利费5.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其他交通费用3.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其他支出261.4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82万元,预算数0.80万元,完成预算的602%,较上年度减少2.83万元,减少58.7%。与年初预算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预算严重不足。
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度增加00万元,增长0%。
2021年度,南漳县残联本级因公出国(境)0团,0人;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0团,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万元,预算数0.3万元,完成预算的500%,较上年度减少1.13万元,减少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3万元,减少42.9%。
2021年度,南漳县残联本级共有1辆公务车,下属单位0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
3.公务接待费3.32万元,预算数0.5万元,完成预算的600%,较上年度减少1.7万元,减少51.20%。
2021年度,南漳县残联本级公务接待41批次451人次、人均74元,下属单位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人均0元。
(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02万元。
(三)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0.24万元,预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0.2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此数据来源于机构运行情况表)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年初预算数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06万元,增加94%。主要原因:上年疫情降低了各项开支。具体支出如下:
办公费4.78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2.57万元、邮电费4.99万元、维修费0.4万元,差旅费3.95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劳务费11.85万元、工会经费6.44万元、福利费5.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其他交通费用3.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0万元、其他支出261.46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南漳县残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38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2.2%。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执行率都是90%以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本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度南漳县残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日期: | 2022年9月17日 | 总分: | 95 | ||||||||||||||
单位名称: | 南漳县残疾人联合会 | ||||||||||||||||
基本支出总额(万元) | 529.81 | 项目支出总额 | 386.97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95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551.04 | 386.97 | 70.22% | 95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目标1(25分): | 领导、组织、协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经济效益指标 | |||||||||||||||||
质量指标 | 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 100% | 85% | 24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目标2(20分): | 加大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100% | 100% | 2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备注 | |||||||||||
目标3(35分): | 强化资金监管职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率
| 100% | 80% | 15 | |||||||||||||
约束性指标(15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 15 | |||||||||||||
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1.04万元,执行数为386.97万元,完成预算70.20%。主要产出和效益:增资立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执行率低;二是拨款时间比较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紧时间开展项目;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将其作为项目执行的重要指导;逐步建立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项目实施过程和自评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第四部分 南漳县残联2021年度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南漳县残联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补助0万元。
2.管理费0万元。
3.工作经费0万元。
2021年度未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六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