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公安局日期:2020-10-26 15:5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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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公安局概况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公安局2019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政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
5、开展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禁毒工作日常事务。
6、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及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来我县考察、参观、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看守、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1、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宣传工作及民警教育训练。
12、开展全县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及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计算机建设及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5、指导在我县的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6、领导和建设全县消防、武警部队。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含内设科室、下属机构、人员情况)
县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大队、监管机构、派出机构行政编制总数为367名,实有民警人数366名,其中局机关6个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人数24名、法制室人数12名、政工室人数8名、警务保障室人数8名、纪委督察人数12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数9名;刑事侦查大队人数36名;交通警察大队人数56名;治安管理大队人数20名;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数17名;禁毒大队人数10名;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人数6名;出入境管理大队人数5名;看守所人数20名;行政拘留所人数12名;城关派出所人数33名;武镇派出所人数16名;九集派出所人数14名;清河派出所人数5名;李庙派出所人数5名;长坪派出所人数5名;薛坪派出所人数8名;板桥派出所人数5名;巡检派出所人数8名;东巩派出所人数7名;肖堰派出所人数5名。全局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106名。
第二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收、支总计12736.8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5.82万元,下降2.5%。主要有:一是全县财政项目预算压减10%。;二是2018年度人员调资,追加人员增资部分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73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1.2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4.93%;其他收入645.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81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8.0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35%;项目支出1747.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091.22万元、13251.1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9.43万元、931.27万元,上涨2.5%、7.5%。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路长”人员经费;二是看守所“两医两护”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25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1.27万元,上涨7.5%。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路长”人员经费;二是看守所“两医两护”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251.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339.12万元,占总支出的9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28万元,占总支出的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其中:
1.204020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64.28万元,支出决算为986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2.204020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2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4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局项目经费预算压减10%,二是全县“雪亮工程”项目未开工,预算经费未拨付。
208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561.01万元,支出决算为4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辅警为劳务派遣模式,社保支出未纳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与2018年相比,增加243.86万元,原因辅警人员增加,社保缴纳比例提高;公用经费318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与2018年相比,增加109.88万元,原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3万元,完成预算的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9%;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万69.86万元,完成预算的88.4%。决算数小于算数主要原因:全局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43.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77万元,占71%;公务接待费69.86万元,占29%。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77万元。2019年,公安局本级共有72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
3.公务接待费69.86万元。2019年,公安局公务接待649批次、7982人次。主要用于往来办案单位公务用餐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全县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政策,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1.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其中:办公费145.28万元、印刷费36.09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47.99万元、电费197.04万元、邮电费100.92万元、取暖费0.79万元、物业管理费234.95万元、差旅费213.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26.17万元、租赁费23.73万元、会议费4.76万元、培训费5.91万元、公务接待费69.86万元、劳务费130.88万元、委托业务费164.48万元、工会经费38.69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3.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5.3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506.64万元,支出决算为3181.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4.83万元,增长26%,完成预算的126%。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增加。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9.88万元,上涨3.5%。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行动开始后,办案支出大幅度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6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8%。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24.7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采购规定,超过3000元以上的支出均要经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并办理采购手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7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4辆。其他用车为:64台均为警用摩托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22个,资金392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尤其是辅警人员经费预算缺口较大。主要包括年初预算数3925.95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数3632.31万元、执行数3632.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均已执行完毕。
附件:2019年度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看守所羁押犯人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看守所正常运转,有效保障了全县扫黑除恶行动,圆满完成在押人员监管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关押量日益增加和物价上涨,目前给养费任存在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科学规划预算,保障预算充足。
附件:《2019年度看守所羁押犯人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规划,精准预算项目支出,合理安排当年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把项目经费支出关,确保项目进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预决算有缺口,需要财政部门科学预算公安部门预算,解决缺口问题。
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经费比例太大,不能全额保障公安机关经费。
三是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灵活,不能有效弥补经费不足问题。
第四部分 公安局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9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92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办案经费55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支出。
2.装备经费36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装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