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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9 10:0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公安局概况

第二部分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漳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1、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3、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政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

5、开展全县禁毒、缉毒工作,负责禁毒工作日常事务。

6、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及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来我县考察、参观、访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8、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看守、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10、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1、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和组织全县公安宣传工作及民警教育训练。

12、开展全县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及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计算机建设及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15、指导在我县的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6、领导和建设全县消防、武警部队。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含内设科室、下属机构、人员情况

南漳县公安局机关及直属大队、监管机构、派出机构行政编制总数为367名,实有民警人数366名,其中局机关6个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人数24名、法制室人数12名、政工室人数8名、警务保障室人数8名、纪委督察人数12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数9名;刑事侦查大队人数36名;交通警察大队人数56名;治安管理大队人数20名;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人数17名;禁毒大队人数10名;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人数6名;出入境管理大队人数5名;看守所人数20名;行政拘留所人数12名;城关派出所人数33名;武镇派出所人数16名;九集派出所人数14名;清河派出所人数5名;李庙派出所人数5名;长坪派出所人数5名;薛坪派出所人数8名;板桥派出所人数5名;巡检派出所人数8名;东巩派出所人数7名;肖堰派出所人数5名。全局离休人数1名,退休人数108名。

第二部分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计14289.56万元14152.6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2.69万元、1415.77万元,增长12.19%11.11%。主要有:一是增加交通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预算;二是将部分奖励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28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5.2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8.78%;其他收入174.2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22%,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415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8.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3.46%;项目支出924.5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115.2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4.08万元,上涨6.52%。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增加交通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预算;二是将部分奖励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11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4.08万元,上涨6.52%。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增加交通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预算;二是将部分奖励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115.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486.83万元,占总支出的74.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84万元,占总支出的18.24%城乡社区支出426.35万元,占总支出的3.01%住房保障支出628.24万元,占总支出的4.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34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1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3%。其中: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公共安全(项)。年初预算为113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8%。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辅警人员经费未全额纳入预算,挤占了部分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617.96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辅警人员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及社会保障经费支出1999.17万元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8.40万元,支出决算为6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民警公积金预算数为按照全县平均水平核算,实际缴纳金额比预算数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1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2019年相比,增加1699.95万元,原因一是2020年首次全额兑现了民警四项奖励工资。二是经过县委县政府批准新增了30名辅警公用经费316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2019年相比,增加13.07万元,原因因新冠疫情期间,聘请了专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并新增了防疫物资及防疫设施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4万元,完成预算的5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4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万25.4元,完成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影响,公务往来情况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大幅压减;二是全局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2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44万元,占79.97%;公务接待费25.4万元,占20.03%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组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44万元。2020年,公安局本级共有72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2.33万元,下降41.32%。减少主要原因:新冠疫情导致民警无法外出办案

3.公务接待费25.40万元。2020年,公安局本级公务接待305批次、2901人次。主要用于往来办案单位公务用餐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4.4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导致往来协助办案单位较少,接待场次降低。二是根据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8.4万元,其中:办公费177.77万元、印刷费12.54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50.74万元、电费179.74万元、邮电费153.63万元、取暖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170.04万元、差旅费208.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96.51万元、租赁费110.42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25.4万元、劳务费150.13万元、委托业务费66.4万元、工会经费43.3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8.26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92.69万元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51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16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50.01万元,增长25.81%完成预算的125.8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增加,办案成本上升支出决算数比2019减少13.07万元,下降0.4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5.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44%

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540.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无大型基建项目。二是根据上级规定,疫情防控临时聘请的防疫人员和采购的防疫物资无需办理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7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64辆。其他用车为:64台均为警用摩托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30个,资金1098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38%。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南漳县公安局重点项目资金实际拨付数为11,133.17万元,资金到位率99.69%;项目实际支出11,022.81万元,到位资金使用率为99.01%2020年度南漳县公安局重点项目资金实际拨付数为11,133.17万元,资金到位率99.69%;项目实际支出11,022.81万元,到位资金使用率为99.01%。主要原因如下:1、到位资金减少35万元,项目资金延至2021年拨付。2、项目资金未使用。国资收益安排的拨款90.04万元,因指标到位较晚,2020年度未安排使用,结转至2021年使用。3、项目未全部使用或因成本节约形成结余。 

附件:2020年度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漳县公安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5.95万元,执行数为5025.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实际完成率。现场核查的9个项目中除办案经费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际完成率分别为96.88%96.89%外,其余项目全部完成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率均为100.00%。(2)质量达标率。现场核查的9个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其中:业务大队及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项目中对开发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进行了结算审核;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二期建设项目经费项目严格执行合同,完成2020年项目任务。(3)完成及时性。现场核查的9个项目中除办案经费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完成进度分别为96.88%96.89%外,其余均按进度及时完成。(4)成本节约率。现场核查的9个项目均未出现超出预算的现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项目年度计划论证资料不完整,少数项目如国资收益安排的拨款项目预算金额与任务不匹配;2、个别项目资金分配依据不充分,如信息化建设项目等。3、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项目资金未按项目属性分科目归集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使用资金;二是强化资金管控

附件:《2020年度看守所羁押犯人给养项目绩效自评表》

看守所羁押犯人给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确保看守所正常运转,有效保障了全县扫黑除恶行动,圆满完成在押人员监管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关押量日益增加和物价上涨,目前给养费任存在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科学规划预算,保障预算充足。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规划,精准预算项目支出,合理安排当年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把项目经费支出关,确保项目进度。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预决算有缺口,需要财政部门科学预算公安部门预算,解决缺口问题。

二是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经费比例太大,不能全额保障公安机关经费。

三是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灵活,不能有效弥补经费不足问题。

第四部分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0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10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办案经费571.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案支出。

2.装备经费380.8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装备。

3.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4.预备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案经费不足。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     2020年度看守所羁押犯人给养项目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     南漳县公安局2020年度整体预算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