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期:2025-01-17 09:3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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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南漳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成立于2016年7月,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一)协助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二)按照有关规定为县直机关执法执勤、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外事接待、重大活动等公务用车提供保障服务;(三)负责中心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及司勤人员的管理培训;(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党建、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管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本单位预决算、财报、内控等编制、每月账务工作(发放工资、缴纳社保等其他事项)及其他财务相关的事项。
(三)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是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级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在职在编3名,退休6名。
第二部分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为319.78万元。相比2024年增加8.5万元,增加0.27%。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收31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8万元,占比85%,其他收入48万元,占比15%;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支出31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8万元:经费拨款74.78万元,占比23%,其他收入48万元,占比15%,项目支出197万元,占比6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对比上年)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支出)319.78万元,2024年预算收入(支出)311.28万元,同比增加8.5万元。主要是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收入27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2.78万元,占比86%,非税收入39万元,占比14%,预算支出27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8万元,占比28%,项目支出197万元,占比7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7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96万元,占比27%,公用经费支出0.82万元,占比1%,项目支出197万元,占比7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74.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3.96万元,占比99%,公用经费支出0.82万元,占比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2023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采购预算48万元,其中:货物类48万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0.82万元,其中:办公费0.1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万元,修(护)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费0.1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现有公车保有量25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认真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部门预算表在南漳县部门预算系统中报表系统计算导出后,做为附件上传。绩效目标表附表为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单位选择主要项目进行公开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