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期:2025-01-17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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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县直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拟订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更新配备和集中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的租赁、使用的协调、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监管、清理、查处违规购买、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等。
(三)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县“四大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县“四大家”机关大院的基本建设和维护及办公用房管理、调配、维修和综合管理,检查、指导县“四大家”机关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县“四大家”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及实施等工作。
(六)负责县“四大家”机关大院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县“四大家”机关大院的水电维护等工作。
(七)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接待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接待工作规定和办法,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县“四大家”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保障,负责“四大家”机关大院老同志活动场所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县委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方案,设四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房管股、综合股。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有2个:1.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2.县机关文印中心。
第二部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72.48元。768.67万元。同比2024年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招聘两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772.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48万元,占比93.79%;其他收入48万元,占比6.21%。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77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4万元,占比46.61%;项目支出412.44万元,占比53.39%。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72.48万元,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68.67万元,同比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招聘两名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7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4万元,占比43.07%,项目支出412.44万元,占比56.93%。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4万元,占比43.07%,项目支出412.44万元,占比56.93%。按科目功能分类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日常公用经费2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合计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4.5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压减经费,过紧日子要求。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8万元,其中:货物类4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主要是用于二级单位公车中心车辆购置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28.07万元,其中:办公费2.08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级单位南漳县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共有车辆25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