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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日期:2025-01-17 10:10          字体:[         ]   关闭窗口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建服务工作;

2)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

3)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5)负责执行上级的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并报告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二、单位机构设置

2025年单位预算共包括1个单位,即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定编为8人,实有干部9人。

第二部分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收入为9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万元,占总收入91.39%;其他收入8.32万元,占总收入8.61%。单位预算支出为9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1万元,占总支出54.0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4万元,占总支出38.75%;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占总支出2.72%;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占总支出4.49%。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收入为9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万元,占总收入91.39%;其他收入8.32万元,占总收入8.61%。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支出为9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2万元,占总支出68.95%;项目支出30万元,占总支31.05%。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为2024年新成立的机构,2024年无收支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66.02%;项目支出3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33.9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9万元,占一般支出49.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44万元,占一般支出42.4%;卫生健康支出2.63万元,占一般支出2.98%;住房保障支出4.34万元,占一般支出4.9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6万元,占基本支出86.79%;公用经费支出7.7万元,占基本支出13.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为2024年新成立的机构,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7.7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电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它交通费1.68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进行预算前,已经进行了科学规划,并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县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襄阳市区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见附件1)

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

附件1:襄阳市区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xls

附件2:巡检镇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