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巡检镇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等服务工作;
(2)承担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宣传、服务工作;
(3)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
(4)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
(5)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2026年单位预算共包括1个单位,即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定编人员为11人,实有干部11人,遗补3人。
第二部分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收入为26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2万元,占总收入96.48%;其他收入9.24万元,占总收入3.52%。单位预算支出为262.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6万元,占总支出35.78%;卫生健康支出8.93万元,占总支出3.4%;农林水支出145.03万元,占总支出55.28%;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总支出5.54%。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262.36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18.95万元,下降6.74%。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收入为262.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2万元,占总收入96.48%;其他收入9.24万元,占总收入3.52%。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支出为262.3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收支较2025年预算数281.31万元减少18.95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减少。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3.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12万元,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6万元,占一般支出37.08%;卫生健康支出8.93万元,占一般支出3.53%;农林水支出135.79万元,占一般支出53.65%;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一般支出5.74%。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40.76万元,占基本支出95.12%;公用经费支出12.36万元,占基本支出4.8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2025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12.36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56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它交通费2.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进行预算前,已经进行了科学规划,并根据绩效目标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县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巡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南漳县C08+附录3财政部部规报表(见附件1)
巡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