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林业局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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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推动林业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7)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8)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0)监督管理县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涉林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涉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2)负责推进山林长制相关工作。拟订山林长制工作推进意见、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上级山林长制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监督全县山林长制工作实施。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内设股室8个,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防火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统一核算的行政单位有1个: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单位2026年收支总预算520.19万元。与2025年收支总预算4094.83万元比较,同比下降83.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提前批林业生态草原保护恢复上级资金375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今年无该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预算收入520.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380.85万元,占比73.21%;上级补助收入12.35万元,占比2.37%;其他收入126.99万元,占比24.41%。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预算支出52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1万元,占比52.08%,项目支出249.29万元,占比47.92%。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收支总预算520.19万元。与2025年收支总预算4094.83万元,同比下降83.2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提前批林业生态草原保护恢复上级资金3754万元纳入年初预算,今年无该预算。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85万元,占比100%。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0.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4万元,占比18.71%;卫生健康支出9.44万元,占比2.48%;农林水支出284.69万元,占比74.75%;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占比4.06%。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7.21万元,占比59.66%;公用经费支出31.35万元,占比8.23%;项目支出122.30万元,占比32.11%。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21万元,占比87.8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35万元,占比12.13%。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80.73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工资(第十三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1.35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统筹待遇和遗属补助,包括退休费和生活补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方面,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2026年南漳县林业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燃油费等政府采购条件变化。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31.35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1.20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物业管理费0.30万元,差旅费1.8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会议费0.80万元,培训费0.9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初,占有国有资产3176.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6.94万元,占比76.73%;固定资产原值838.09万元,净值739.28万元,占比23.27%,固定资产中,房屋34730平方米,业务用房890平方米,其他公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要求,林业局机关对2026年单位整体和各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财政预算资金覆盖面100%;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责任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安排,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制。2026年林业局机关已批复项目3个,包括归还日本贷款本金及利息112.3万元,主要是利用日元贷款扩大造林规模,发展林业生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0万元,对森林防火常态化管理,减少火情发生造成的损失,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126.99万元,用于对疫区内疫木进行除治,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林业局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