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薛坪镇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薛坪镇财政所2026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薛坪镇财政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薛坪镇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薛坪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支撑保障作用,保障镇政府机关和镇财政所、镇党群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镇执法中心机构基本运转,保障“乡财县管”各项政策性项目支出经费执行到位。
二、部门机构
镇财政所:核定编制为17人,纳入预算支出的总人数为19人,其中实际在职人数13人,待岗人员2人,遗属补助对象人数4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薛坪镇财政所为二级预算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薛坪镇人民政府的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南漳县薛坪镇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薛坪镇财政所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薛坪镇财政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7.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4万元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7万元等。薛坪镇财政所2026年收支总预算311.1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46%。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收入3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74万元,占预算收入95.68%,上级补助收入13.44万元,占预算收入4.32%;上年结转0万元,占预算收入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预算支出3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54万元,占预算支出93.05%,项目支出21.64万元,占预算支出6.95%。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收入合计309.74万元,2026年收入合计311.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4万元,增加0.46%,主要是增加了上级补助收入。2025年支出合计309.74万元。2026年支出合计311.1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4万元,增加0.46%,主要是增加了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208.5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2.49万元,减少5.65%,主要是压缩了预算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56.74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0.14%,主要是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卫生健康预算12.35万元,较上年增加0.03万元,增加0.24%,主要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7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5.08%,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7.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2.73%,项目支出21.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2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2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92.73%,项目支出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7.27%。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76.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1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人员支出259.9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1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薛坪镇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持平。其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出国费0万元。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财政所国有资产536.41万元,其中:房屋470.37万元;通用设备36.45万元;家具用具29.55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三、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财政所机关债务14.5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