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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薛坪镇2026年党群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   关闭窗口

南漳县薛坪镇2026党群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薛坪镇党群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人员编制 )

第二部分 薛坪镇党群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薛坪镇党群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情况

薛坪镇位于南漳县西部,距县城34公里,东接肖堰镇,南同板桥为邻,西与长坪镇保康县龙坪镇交界,北同城关镇接壤。跨东径111゜29′--111゜48′,北纬31゜32′--31゜44′,版土面积427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两个社区

(二)、单位人员和编制情况

党群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为8人,纳入预算支出的总人数为2人,其中实际在职人数5人。

(三)、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026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62.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2万元,收入合计69.47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1万元,医疗卫生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

2、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62.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2万元,收入合计69.47万元。

3、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6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1万元,医疗卫生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

4、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25年收入合计74.57万元,2026年收入合计69.47万元,较上减少了5.1万元,减少6.8%,主要是党群中心2025年有一名工作人员离职2026年支出合计69.47万元,较上减少了5.1万元,减少6.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41.1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9万元减少3.7%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24.7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85万元减少7%医疗卫生预算1.31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少3.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3.1%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4.57万元,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2.75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57万元,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75万元较上减少了11.82万元,减少16%,主要是党群中心2025年有一名工作人员离职。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7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3.75万元,项目支出29.00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71万元,医疗卫生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75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3.75万元,项目支出29.00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人员支出2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万元。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薛坪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日常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与上年比增加0万元,增加0%

10、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薛坪2025单位预算日常公用经费”经费总额为7.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出国0万元。

1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1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14、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26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军人服务专项.doc
     附件:     2026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人社购买服务.doc
     附件:     薛坪镇党群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