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人社局日期:2026-01-10 16:5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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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拟订县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审批并监管全县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员在职培训、晋升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调整、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办全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九)综合管理全县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负责全县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执行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县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属在漳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发和管理国际国内援助、贷款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类人事档案资料归档及时、收集齐全、查阅方便、管理规范安全。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共有7个独立核算单位:人社局机关、社保局、公人局、城乡居保局、基金中心、社保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局(包括仲裁院)和技工学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社局机关、人事考试院、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乡居保中心、基金结算中心、社保经办服务中心、劳动维权中心、仲裁院、人力资源中心和技工学校。
第二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人社部门工作需要,2026预算包括人社局机关、人事考试院、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乡居保中心、基金结算中心、社保经办服务中心、劳动维权中心、仲裁院、人力资源中心和技工学校。整个人社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为37749.25万元,2025收支总预算46107.58万元,同比减少18%。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774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29.86万元,占比99.6%;其他收入138.79万元,占比0.4%。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预算总支出为377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29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35811.17万元,占比95%。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人社部门预算总收支为37749.25万元,2025年预算总收支为46107.58万元,同比减少1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377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29万元,占比5%;项目支出35811.17万元,占比9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5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9.2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人社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预算为33.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99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持平。原因是节约开支,正常经费压缩调整。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本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57.60万元,2026年预算总数为89.40万元,同比减少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压缩办公经费。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57.60万元,主要是用于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桌椅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79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6.77万元,占比88%;日常公用经费202.52万元,占比1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人社系统积极组织系统内所属单位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人社系统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医保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
第四部分
南漳县人社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