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司法局日期:2026-01-20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2026年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县法律援助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承办局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
(四)协调办理跨区域的法律援助事务。
(五)负责法律援助信息统计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协助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全县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法律援助中心是县司法局所属二级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预算构成
县法律援助中心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在编在岗干部5人。
第二部分
县法律援助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法律援助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县法律援助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法律援助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75.28万元。预算收支比2025年减少7.41万元,减少8.96%。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本单位2026年预算收入7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8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7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万元,占比10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26年预算收支对比2025年预算收支减少7.41万元,减少8.96%。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1人。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本单位财政拨款的收入75.28万元、支出75.28万元。基本支出75.28万元,占比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3.4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万元,占比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33万元,占比93.42%,日常公用经费4.95万元,占比6.5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6年法律援助中心无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6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和上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2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一、中心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6年中心运行经费7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33万元,占比93.42%,日常公用经费4.95万元,占比6.5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6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6年本单位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资金。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2026年法律援助中心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为中心医保缴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第四部分
县法律援助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