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统计局日期:2023-11-15 11:5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修订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有关情况统计调查分析。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镇(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单位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组成。
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内设2个机构。调查股、综合股。
单位人员编制。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事业编制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1.78万元。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幅2.6%,主要原因一是兑现调资;二是2022年经人社局招聘2名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1.78万元,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幅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3万元,占本年收入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5.35万元,占本年收入19%。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1.78万元,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万元,增幅2.6%。其中:基本支出81.7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43万元。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一是兑现调资;二是2022年经人社局招聘2名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3万元,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一是兑现调资预算增加;二是2022年经人社局招聘2名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预算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从2022年开始预决算单独公开,2021年度决算数据由统计局公开,故无法与上年度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元,增幅3.8%。主要原因:一是兑现调资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经人社局招聘2名事业编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4万元,占63.1%。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事业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4.56 万元,占21.9%。主要是用于社保缴纳。
3.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4.58万元,占总支出的6.9%。
4.住房公积金(类)5.33万元,占总支出的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98万元,支出决算为6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01元,支出决算为4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一人退休,工资用于支付职业年金做实。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一人退休职业年金做实。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当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没有来访对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无。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3万元,增加13.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事业编2人,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本单位无专项经费。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单位用于开展“四上”企业统计、统计(业务)年经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单位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开展农村城镇住户记账补贴、失业率调查、三项调查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缴纳医保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