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统计局日期:2024-01-20 17: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概况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起草修订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有关情况统计调查分析。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镇(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镇(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收集、整理县际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和指导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统计局机关内设7个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公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网络信息管理发布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编制及执行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教育培训、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负责局机关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农村统计股)。监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全县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全县开发区统计和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评估各镇(区)宏观统计数据;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及各镇(区)国内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3)工业统计股(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负责工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主要耗能行业、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组织指导全县能源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贸易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批零住餐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贸易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整合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服务业“三新”统计调查分析;组织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人口和就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社会科技发展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会治安状况及公众安全感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统计专业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负责起草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依法查处全县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全县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巡查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统计局机本级、南漳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南漳县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13.02万元。预算收支对比2023年增加了192.47万元,主要原因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和“四上”企业统计补贴经费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预算收入81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02万元,占比10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预算支出8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48万元,占比39.3%,项目支出493.53万元,占比60.7%。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4年预算收支对比2023年增加了192.47万元,主要原因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和“四上”企业统计补贴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02万元,占比100%,其中:基本支出319.48万元,占比39.3%,项目支出493.53万元,占比60.7%。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3.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1.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6.32万元、医疗卫生支1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基本支出319.48万元,占比39.3%,项目支出493.53万元,占比60.7%。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8万元,占88.5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69万元,占11.48% 。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53.87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工资(第十三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目标责任制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6.69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9.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5.2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主要是2024年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省市指导检查增加。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和《关于更新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2.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已购买办公设备。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85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品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4万元。主要是法律咨询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统计报表印刷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36.69万元 ,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等。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末资产合计283.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5.76万元。2023年年末,统计部门土地证证载面积1928平方米(办公、住房),应急车辆0台。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要求,县统计局对2024年部门整体和各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财政预算资金覆盖面100%;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绩效监控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责任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绩效监控和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安排,指导以后年度预算编制。2024年统计局已批复项目7个,其中:“四上”企业补助经费19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上”单位统计人员补贴和联网监测人员劳务费;农村、城镇住户记账补贴5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城镇住户记账补贴和辅助性用工劳务费;失业率统计调查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抽中6个村记账员和辅调员补贴;统计业务(年报)经费20.16万元,主要是开展统计业务工作和农业年报工作;三项调查工作经费5.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调查人员补贴,培训费等;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基层统计规范化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00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五经普宣传费、两员补贴等。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2024部门项目申报文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docx
2024部门项目申报文本(农村城镇住补贴).docx
2024部门项目申报文本(统计局) - 基础规范化建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