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文联日期:2026-01-20 09:15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文艺创作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南漳县文联2026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文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开展对全县各文艺家协会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工作,听取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 组织召开全县文艺界代表大会、县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和调研工作,繁荣文艺创作、培养文学艺术人才。
(3) 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办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提高广大群众的文化品味和素养。
(4) 为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维护文艺家协会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5) 积极开展为团体会员服务的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工作条件。
(6) 根据《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并接受委托对全县性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的管理。
(7) 主办《水镜文艺》内刊编辑出版工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文艺创作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文艺创作服务中心是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5人,实有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文联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文艺创作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文艺创作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74.3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4.34万元;支出74.34万元,包括:以各单位功能分类表为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南漳县文艺创作服务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74.34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收入7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4万元,占比10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支出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4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无变化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都为74.34万元,收入7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4万元,占比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即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支出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4万元,按功能性分类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78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万元,占比94.83%,商品和服务支出3.89万元,占比5.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无“三公”经费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9万元,其中:办公费0.1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劳务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0.5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固定资产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