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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5-01-17 10:30          字体:[         ]   关闭窗口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全县老干部工作制度,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经验。

2、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全县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和易地安置工作。

4、负责全县老干部提高待遇、护理费的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老干部去世的善后事宜及对其遗属的照顾工作。

5、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6、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县老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7、指导局直属离休干部管理所、老干部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县关工委等老年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

根据《中共南漳县委、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南漳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发[2019]5号)精神,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委老干部局,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在县委组织部挂牌。下设2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明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县离休干部管理所、县老年大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休干所、老年大学统一财务管理、核算,核算代码006002

第二部分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025年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以各单位功能分类表为准,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等。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53.20万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24年预算237.33万元,2025年度与之相比较,增加15.87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化及国资收益预期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收入2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非税收入)253.2万元,占比100%,其他收入0,占比0;上年结转0,占比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预算支出2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41万元,占比44.79%运转支出19.14万元,占比7.56%,项目支出139.79万元,占比55.21%。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收支对比上年增加15.87万元,增加6.6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113.41万元,占比44.79%,运转支出19.14万元,占比7.56%,项目支出139.79万元,占比55.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的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其中:基本支出113.41万元,占比44.79%,运转支出19.14万元,占比7.56%,项目支出139.79万元,占比55.21。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科目的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05万元,占比95.2%;卫生健康支出4.52万元,占比1.79%;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占比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9.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75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4.5万元,低于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的各科目预算数2万元,即货物2万元。低于上年数1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9.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万元,占比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国有固定资产净值为831.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95.6万元,占比95.6%;设备19.8万元,占比2.4%;家具用具16.5万元,占比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积极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绩效目标表


     附件: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2025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     南漳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2025年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