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总工会日期:2026-01-20 10: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县职工服务中心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是县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在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县职工服务中心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招聘和职业介绍服务、依托工会驿站服务一线职工等。
二、部门机构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是2024年5月由县委编委南机编【2024】6号文件批复成立,为县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股级。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是2024年5月由县委编委南机编【2024】6号文件批复成立,为县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股级。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收入预算为6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49万元,占比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单位支出预算为6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万元。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新成立,与上年度预算无法比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收入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62.49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支出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新成立,与上年度预算无法比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万元,占比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新成立,与上年度预算无法比较。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要求,2026年本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0万元,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5年新成立,与上年度预算无法比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62.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72万元,占比89.17%;日常公用支出6.77万元,占比10.8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积极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本级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反映财政本级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南漳县职工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