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医保局日期:2024-01-20 09:1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双随机、一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制定全县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调整。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县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机构:为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公性质。
三、单位人员编制: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共1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南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单位收支总预3315.88万元。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预算收入331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5.88万元,占比10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预算支出33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8万元,占比8.8%,项目支出3027.3万元,占比91.2%。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收入为2466.62万元,2024年财政收入为3315.88万元,同比增加1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预算支出33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8万元,占比8.8%,项目支出3027.3万元,占比91.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8万元,占比8.8%,项目支出3027.3万元,占比91.2%。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17万元,占比9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4万元,占比10% 。按经济分类: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43.75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工资(第十三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改革性补贴、目标责任制等支出;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4.82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17万元,占比9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4万元,占比1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认真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南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控制节约成本为目标,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共4个,分别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离休医药费统筹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补助。
具体表格见附件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为支付单位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第四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