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公开 > 县医保局日期:2026-01-20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2026年南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南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医疗保障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医疗保障局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成立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据南办文[2019]45号文件,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 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 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 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双随机、一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制定全县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二级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政策研究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并组织实施。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四)医药服务管理股。落实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管理股。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和救助基金管理。
三、人员情况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共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名。
二、部门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共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名。
内设股室六个: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管理股、基金监督管理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医疗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医保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单位2026年收支总预算574.82万元,与2025年单位预算360.21万元预算比较,增加59.58%。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收入为57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4.82万元,占比10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支出为5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7万元,占比33.62%;项目支出381.55万元,占比66.38%。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收支总预算574.82万元,与2025年单位预算360.21万元预算比较,增加59.58%。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预算总支出为5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7万元,占比33.6%;项目支出381.55万元,占比66.38%。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16.3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预算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6年本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20万元,2026年预算总数为20万元,与上年预算支出相比持平。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20万元,主要是用于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桌椅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压缩调整。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93.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37万元,占比89.2%;日常公用经费20.9万元,占比10.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医保系统积极组织系统内所属单位编报绩效目标,认真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努力做好医保系统预算信息公开,切实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在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责任,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债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支付单位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医保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
第四部分
南漳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