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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坪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5-01-17 16:40          字体:[         ]   关闭窗口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长坪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南机编[2024]17号文件,长坪镇综合执法中心为镇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为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单位预算总支出5.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5.76万元,属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5年单位人员暂未到岗。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收入5.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支出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基本支出占预算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总预算收支为5.76万元。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5.76万元,属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5年单位人员暂未到岗。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6万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5.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76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属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5年单位人员暂未到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2万元。属2024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25年单位人员暂未到岗。

十、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0万元,主要是用于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桌椅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执法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南财绩发〔2020〕57 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支出责任,我们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要求,对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绩效评价,实现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和上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全覆盖。

十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长坪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附件:     附件:长坪镇综合执法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