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服务 > 教育 > 文件通知

县教育局关于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12-23 08:55    来源:南漳县教育局      字体:[         ]   关闭窗口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圆满完成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统筹做好全中小学寒假学生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度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腊月十三)至3月3日(正月十五,正式开学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

(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6年2月9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26日(正月初十),正式开学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正月十一)。

(三)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应学段执行。

二、抓实期末收尾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时间,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为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严格落实“双减”要求,严禁以考试成绩排名、公布学生分数等方式加重学生课业负

担,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疏导,引导家长关心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减轻学生期末焦虑和复习考试压力。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学校领导要带头开展家访,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鼓励科任教师有针对性开展家访。

三、科学统筹寒假安排。各中小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确保作业总量符合“双减”要求。基础教育股指导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实践作业选做项目清单》,教科研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具体制定小学低年级“体验与发现”、小学高年级“探究与传承”、初中年级“实践与担当”实践作业项目供学生选做,切实丰富学生寒假生活,并在开学后以适当形式组织展示。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坚持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鼓励学生参与家务劳动,学习生活技能,培养劳动习惯和责任意识;科学合理使用网络,文明上网;要结合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

四、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师德警示教育,对照“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坚守师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财物,严禁接受家长宴请、旅游安排等利益输送;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有偿补课,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五、严格校外培训监管。局职成股要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抽查督查,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培训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各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双减”政策和校外培训监管要求,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为孩子报班,慎重选择非学科培训,特别是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理性参加校外培训,保障孩子的休息和娱乐时间。

六、筑牢安全教育防线。各地各学校要针对寒假期间安全特点,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不购买“三无”食品,注意饮食卫生。学校放假前要对校园内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水电线路、燃气管道、安防监控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妥善保管校园内的贵重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做好校园安保工作,严防盗窃、破坏等事件发生。

七、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提前制定新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明确教学安排、师资调配、校园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师提前备课,做

好教学计划制定、教案编写、教学资源准备等工作;开学前要对校园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确保教学设备、水电设施等正常运行,做好校园环境整治和美化绿化工作,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开学前集中培训,开展好师德师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培训,做好学生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养成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在开学后组织考试。

八、严肃政务值守纪律。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各校各单位(股室)党政负责人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要加强巡逻,落实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落实属地首报责任,第一时间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单位),要在2026120日(腊月初二)前,将假期值班安排报局办公室联系人:田中华;联系电话:15271055018邮箱:1242255767@qq.com县教育局政务值守电话为5232242县教育局将对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擅离职守、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南漳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9